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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渣无害化生产FA型复合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铬渣无害化生产FA型复合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罗代才项 目 负 责 人:顾建强 填 表 人:陈勇军
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电 话:13458002660 传 真:/ 邮 编:622656 地 址: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 目 录
1. 前言 1 1.1 项目概况及任务由来 1 1.2 本次验收范围 2 1.3 项目工程依托 2 1.4 本次验收主要内容 1 2. 编制依据 2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 2.4 其他相关文件 3 3. 项目建设情况 4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4 3.1.1 地理位置及外环境 4 3.1.2 自然环境 5 3.1.3 总平面布置 7 3.2 建设内容 8 3.2.1 基本情况 8 3.2.2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 8 3.2.3 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8 3.2.4 项目组成 8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 11 3.3.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来源 11 3.3.2 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 12 3.4 水源及水平衡 13 3.5 生产工艺 14 3.6 项目变动情况 20 4. 环境保护设施 22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22 4.1.1 废水污染源、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22 4.1.2 废气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 25 4.1.3 噪声的产生及防治 30 4.1.4 固(液)体废物处置 30 4.1.5 地下水污染防治 32 4.1.6 项目实施后“三本账”分析 33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34 4.2.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34 4.2.2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36 4.2.3 其他设施 36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37 4.3.1 项目环保投资 37 4.3.2 “三同时”落实情况 41 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3 5.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43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川环审批〔2018〕154 号) 45 6.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49 7. 验收监测内容 51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51 7.2 污染物监测 51 7.2.1 废水污染物监测内容 51 7.2.2 废气污染物监测内容 51 7.2.3 噪声监测内容 51 7.3 环境质量监测 52 7.3.1 土壤监测内容 52 7.3.2 地下水监测内容 52 7.3.3 地表水监测内容 52 7.4 验收监测布点示意图 53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4 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54 8.1.1 废水 54 8.1.2 废气 54 8.1.3 噪声 55 8.1.4 地下水 55 8.1.5 地表水 55 8.1.6 土壤 56 8.2 人员能力 56 8.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6 8.3.1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6 8.3.2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7 8.3.3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7 8.3.4 土壤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8 9 验收监测结果 59 9.1 生产工况 59 9.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59 9.2.1 废水监测结果 59 9.2.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60 9.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64 9.2.4 噪声监测结果 65 9.2.5 地下水监测结果 65 9.2.6 地表水监测结果 66 9.2.7 土壤监测结果 67 9.3 固体废物检查 67 9.4 污染物排放总量 68 10. 环境管理检查及公众意见调查 69 10.1 环保审批手续检查 69 10.2 环境保护机构、管理制度 69 10.3 环境保护档案资料 69 10.4 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69 10.5 环境督查群众信访举报检查 69 10.6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69 10.7 公众意见调查 72 11. 结论与建议 74 11.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74 11.1.1 生活废水 74 11.1.2 废气 74 11.1.3 噪声 74 11.2 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74 11.2.1 地下水 74 11.2.2 地表水 75 11.2.3 土壤 75 11.3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75 11.4 总量控制 75 11.5 验收结论 75 11.6 建议 76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银河园区企业分布及设施分布图 附图 3 企业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 厂区总平面布局及给排水管线图 附图 5 厂区雨污管线分布及截留设施布置图 附图 6 项目现场照片 附图 7 项目总平面布局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 8 项目车间各楼层平面布局图 附件: 附件 1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及危废经营许可证 附件 2 投资立项备案表 附件 3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附件 4 本项目执行标准函 附件 5 关于增压隔氧法解毒铬渣产业化装置及配套设施资产划拨文件 附件 6 铬渣原料检测报告 附件 7 工况证明、生产台账记录 附件 8 监测报告 附件 9 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 10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 11 铬渣综合利用协议及转移联单 附件 12 工程依托协议 附件 13 原 8#增压隔氧法铬渣解毒生产线拆除承诺说明附件 14 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到表 附表: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 前言 1.1 项目概况及任务由来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2 月,是由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注册成立,该公司主要负责银河化学公司铬渣治理工作。为了规范股份公司含铬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经营工作,银河化学公司将厂区现有的 2 条增 压隔氧法铬渣解毒装置(含 8 万吨和 9 万吨装置)及铬渣库房(3#、4#、5#)资产划入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由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营运,年处置铬渣量分别为 8 万 t/a 和 9 万 t/a,可保证银河化学公司铬渣得到及时处置。由于现有工艺为铬渣干法无害化处理工艺,现有工艺无害化处理铬渣后,铬渣解毒后主要综合利用在水泥行业做辅料,在其它行业内基本没有综合利用途径。而该方法受水泥行业生产影响过大,此应用途径受到一定限制;其次,我国属铬资源缺乏国,此种铬渣解毒和综合利用方式,并没有真正将铬资源充分利用,解毒后的铬渣作为普通原料进入水泥产品,造成铬资源浪费。因此,银河公司急需寻找新的铬渣利用途径,以保证铬渣得到及时处置和更好综合利用。 为此,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5100 万元在银河化学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自有专利技术和中小试成果,扩建“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 目的是为了充分消纳银河公司现有红矾钠传统生产工艺中的铬渣,得到的复合 FA 材料产品外售钢铁行业。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将原银河化学公司 3~4#铬渣库房拆除后的场地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占地约 7000m2。项目建设完成后达到处理铬渣 300t/d 的规模,营运期主要以银河化学公司现有铬渣为主要原料,工况满负荷运行状况下最大达到年消纳铬渣 10 万吨。经验收期间调查,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厂区现有的 8 万t/a 已于 2020 年底全面停产,设备设施还未进行拆除,目前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组织编制装置拆除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拆除工作。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已在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724-42-03-260830]JXQB-0107 号文进行备案;于 2017 年 4 月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铬渣无害化 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8 年 12 月对该项目下达了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8]154 号);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取得 企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10724MA633J818N001V);2020 年 10 月 30 日 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 510705081 号)。 本项目于 2019 年 4 月开始修建,2020 年 4 月建成,2020 年 11 月调试运行,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2021 年 1 月,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况稳定情况下,根据厂区实际建设内容,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依据该方案,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7 日、20 日至 03 月 21 日、6 月 4 日 至 5 日、8 月 12 日至 13 日对区域地表水、废水、废气、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监测数据和收集的有关资料为基础编制了 《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2 本次验收范围 根据“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表 2-1。 主体工程:主厂房; 贮运工程:制浆罐、干渣料仓、粘接剂料仓、硅石料仓、成品料仓、硫酸罐、水合肼储罐、澄清罐及清液罐;依托银河公司已建的铬渣暂存场进行存放。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气、供汽; 办公设施:办公、生活设施(新增 1 座办公楼),依托银河公司已建的食堂、宿舍。 环保设施。 1.3 项目工程依托 科城环保“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依托银河化学的工程主要为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科诚环保和银河公司签订了《公辅设施依托协议》, 工程依托清单详见表 1-1 所示。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 1-1 项目工程依托清单 依托工程 科城环保需依托工程 依托需求能力 银河化学被依托工程实际建设情况 贮运工程 铬渣暂存场 项目租用银河化学5#铬渣堆棚堆棚 / 铬渣堆棚采用封闭式,选址和相关措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 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均采取了防渗防腐、防雨 防淋、防晒防风及防洪的“四防”措施。银河化学铬渣产生车间位于科 城环保项目南侧约20m,便于浆料输送管道的架设,不存在长距离输 送和跨河的环境风险。 公辅工程 供水 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均依托银河化学供水系统 铬渣制浆及活化处理工序新水消耗量 33m3/d;生活污水消耗量1.5m3/d 现有供水管网供应,供水压力为0.5MPa,水源为二大渠,水资源论 证报告已由绵阳市水利局批复。银河化学现全厂新水用量为1600m3/d,恒胜化工公司依托银河化学新水用量约258m3/d,富余 1142m3/d,完全满足科诚环保的生产用水所需。
供电 依托银河现有供电系统 所需负荷350kw 建有总变电站1 座,各分厂(或车间)各自建有变配电站及备用发电机组以保证生产需求。总变电站最大载荷31500kw,现银河化学实际 最大用电负荷为15000kw,恒胜化工公司依托银河化学实际用电负荷 1040kw,富余容量15460kw,完全能满足科城环保生产用电所需负荷。 供气 依托银河现有供气系统 日消耗量1.2 万m3/d 所需天然气直接由专用直供管道输入,厂内建有2 座天然气配气站, 1 座LNG 气化站
供汽 依托银河现有供汽系统 消耗量2t/h 现有蒸汽供应能力93t/h,包括1 台4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48t/h 红矾钠焙烧炉余热锅炉3 台。 现银河化学新蒸汽消耗量为47.2t/h,富余45.8t/h,完全满足科城环保 生产用汽所需。四川省女娲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的2 台水泥窑余 热发电锅炉产汽24.6t/h,银河化学依托其作为备用热源。 生活设施 食堂、倒班宿舍全部依托银河 化学现有设施 劳动定员31人 厂内食堂、员工宿舍设计规模可满足全厂员工生活所需(科诚环保员 工为原银河化学富余人员) 环保工程 工艺水 工艺水依托银河化学生产线进 行回用 废水产生量33m3/d 银河化学“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洗涤生产工艺”需要大量用水。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均依托银河化学现有 废水站进行处理 最大雨水量74m3/d 厂内设置有全厂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电化学还原+pH 调节+絮凝沉 淀+砂滤”工艺,设计最大处理能力5000m3/d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化学厂区生 活污水处理系统 产生量1.5t/d 银河设置全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全厂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总处理能力为130t/d
1.4 本次验收主要内容 (1) 生活废水设施排口监测; (2) 地表水监测; (3) 地下水监测 (4) 噪声监测; (5) 废气监测; (6) 土壤监测; (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检查; (8) 环境管理检查; (9) 公众意见调查; (10) 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2. 编制依据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年 7 月 16 日; (2) 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6]6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2006 年 6 月 6 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8)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 4 号),2017 年 11 月 20 日。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 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 年 5 月 15 日); (2)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处置(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符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 年 11 月; (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川环审批〔2018〕154 号,《关于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8 年 12 月 4 日。 2.4 其他相关文件 (1)原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川投资备〔2018-510724-42-03-260830〕JXQB-0107 号,《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2018 年 4 月 11 日); (2)原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绵环函〔2018〕414 号,《关于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函》,2018 年 8 月 16 日。 3. 项目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及外环境 (1) 地理位置 绵阳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东邻广元市、南充地区,南接德阳市、遂宁市,西连绵阳市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北界甘肃省。宝成铁路纵穿南北,108 国道横贯东西。市区位于东经 103°45′~105°44′,北纬 30°42′~38°02′全市面积 20249 平方公里,辖 3 区(含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区)、6 县(含安县、北川、平武、梓潼、盐亭、三台),此外还直辖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灾减灾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安州区位于四川盆地西北边缘龙门山脉中段与成都平原接壤地带,隶属于绵阳市,位于绵阳市西部,属绵阳市中部经济区,地处北纬 31°32′~31°47′、东径 104° 05′~104°38′之间。东与江油、绵阳市相邻,南与德阳接壤,西与绵竹、茂县交界, 北靠北川。全县东西长 54.9km,南北宽 43km,幅员面积为 1404km2。县政府行政驻地花荄镇。 雎水镇地处安州区花荄镇西南约 30km 处,东临秀水镇、北接沸水镇、西靠高川镇、南与绵竹县拱星镇、汉旺镇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 104o14′、北纬 31o30′,辖区总面积 76km2;现镇政府驻地荣华社区,东距绵阳 65km、成都 110km,南距绵竹市20km。 本企业位于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场镇东侧约 1.7km 处,厂区中心坐标:E104° 15′36.9″,N31°29′51.6″。企业地理位置及区位关系见图 1。 (2) 周边外环境 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睢水镇青云村,在绵阳市安州区规划的安州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铬盐化工产业用地区内。公司距安州区县城约 30km,距绵阳市城区约 40 km,距成都市城区约 90km。 公司周边涉及 3 个乡镇的场镇,其中最近的睢水镇场镇位于西侧约 1.0km,迎新乡场镇位于东南侧约 3.0km,秀水镇场镇位于东侧约 7km。此外还有位于西侧的安州区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其规划边界距公司最近约 1.5km,其特级保护区边界距公司约 1.8km;以及北侧的白水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其南侧边界距公司约 1.6km。公司厂区内设有倒班宿舍,位于公司北侧,有职工约 180 人;另公司附近的散居住户主要是 北侧沿雎秀路两侧的散居农户,以及雎秀路与厂区之间的徐家院子、胡家院子、杨家院子农户居住点,还有雎水河南岸的崔家榨农户居住点等处。 公司紧邻雎水河,雎水河属凯江正源、长江四级水系,在公司排污口下游约 30km 的永河镇出安州区境进入德阳市,在德阳市罗江县境内与秀水河汇合后为凯江,凯江在西平镇又进入绵阳市三台县境内,最终在项目下游约 160km 河道距离汇入涪江(涪江是长江二级支流、嘉陵江一级支流,涪江在重庆市汇入嘉陵江);涪江在遂宁市出四川省境进入重庆市;项目排污口所在的雎水河距地表水涪江出省境的河道距离约280km。经核实,从公司排污口至涪江汇入口的近 160km 地表水河段内,沿线均无地表水饮用水源取水口,项目下游最近的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为涪江射洪段金华镇取水口,距本企业排污口的河道距离约 180km。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2。 3.1.2 自然环境 (1) 地质、地貌、地形构造特征 安州区域地处四川盆地西北边缘龙门山脉中段与成都平原接壤地带,是一个平坝、丘陵与山地兼有的地区。西北部系龙门山脉,地势较高,山脊海拔多在 1000~ 2500m 之间,位于高川乡境与绵竹县接界处的大光包海拔 3047m,为县境最高峰。东南部为平坝、丘陵区,地貌由陡峻突然变为平缓,地势比较开阔、平坦,谷宽丘底, 向东南延伸。丘陵两侧平坝,分别为安昌河、雎水河两大水系,顺从地势倾斜,由西北向东南纵贯全境。全县最低点海拔仅 490m,位于界牌乡与绵阳市市中区接界的安昌河河面。 安州区地处四川西部地槽区和扬子准地台区结合部,地质结构复杂,分属两个一级构造单元和三个二级构造单元。即以大光包斜冲断层和北川冲断层为界,西北部属四川西部地槽区的后龙门山塑变带的前龙门山褶断带和川西坳陷区。 项目所在地为河谷平坝地貌,紧邻雎水河。 (2) 气候、气象特征 安州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干湿季节分明,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日照较足,无霜期长;冬季微寒,春来较早,夏长秋短,四季分明,降雨量在四季的分配中,有着冬干春早,夏季旱涝交错,秋多连绵阴雨的特点。主要气象特性如下: 年平均气温 16.3℃;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36.5℃;多年极端最低气温-4.8℃;年平均降水量 1261mm;年最大降水量 1727.8mm;年蒸发量 1216.7mm;年平均相对湿度70~80%;年平均日照时数 1058.7 小时;年无霜期 300 天;年平均风速 1.6m/s;年主 导风向 N(22%);静风频率 37%。 区内山地、丘陵、平坝气候差异比较显著。气温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而降水则由东南向西北明显增多。平坝和浅丘地区温差不大,山地气候垂直变化显著。 (3) 水系及水文特征地表水: 安州区境内地表水系均发源于龙门山地。除西南沿绵运河流域属长江支流沱江水系外,其余属长江支流涪江水系。县境安昌(苏包河、茶坪河)、雎水、白溪、秀水四条河流,汇集溪河 116 条,流域面积 1320.1km2。其主要河流大多具有谷深、河床窄的山溪性河道特点,各河流的径流年度变化具有明显的夏洪、秋汛特点。 全县有两大水系,一是安昌河水系,二是凯江水系。安昌河有西北二源,南源茶坪河,北源苏包河,两河汇流于县城西南,流至绵阳市区汇入涪江;凯江上游从北至南共三条河:雎水河(干河子)、白溪河、秀水河,分流至德阳市罗江镇西北汇合后始称凯江,流经中江县再至三台县城南汇入涪江。 雎水河(干河子),发源于高川乡大光包和横梁子两大山脉,经高川、雎水、迎新、河清流至永河镇东南的两河口与灅水河相汇后流至罗江县城西北与秀水河交汇入凯江,雎水河系凯江正源。河道全长 67.5km,流域面积 290.55km2,多年平均流量9.46m3/s。雎水河全县农灌服务面积为 8.5 万亩,相比县域内其他河流的农灌服务面积小,均由位于银河公司排污口上游的二大渠、新田堰和铁骑堰引水工程负责(距银河公司排污口上游最近的为约 1.4km 的铁旗堰),在银河公司排污口下游至出安州区境无农灌功能。 秀水河,发源于雎水镇黄帽山和沸水镇白岩,河流经秀水、塔水、宝林等镇流入罗江县城西北与雎水河交汇入凯江。河道全长 46.5km,县境内流域面积 274.39km2, 多年平均流量 7.39m3/s。 白溪河,发源于绵竹县拱星场外的白溪口,经雎水、迎新、河清流入永河镇,过永河场镇后始称灅水河,流经永河镇东南两河口处与雎水河相汇。河道长 24.3km, 流域面积 65.56km2,多年平均流量 1.61m3/s。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雎水河,评价河段(公司排污口上游 500m 至下游 30km 出安州区境断面)水域环境功能为纳污、行洪、一般工农业用水,无农灌功能。 地下水: 安州区地下水可分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砂卵石层空隙潜水和红层区裂隙水以及山 区岩溶水三种类型。地下水资源主要包括大气降水补给和水田灌溉渗漏补给。 第四系松散堆积砂砾卵石层孔隙潜水,主要分布在安昌河、雎水河两岸的河漫滩及河清、秀水(原汉昌乡)部分古河床及沿岸宽阔的一、二级阶地上。人工泉堰出水量为 10~100 升/秒,总量为 2000~3000 升/秒。其补给来源由大气降水、河流、渠道和田间的渗入。地下水受大气降水的影响呈动态变化,降水量最大的 6~9 月,地下水位升高,年变化幅度水位 1.3~5.9m。 红层区裂隙水,可分为低山区基岩裂隙水和风化代裂隙水两种。红层低山区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在龙门山前山地带的桑枣、安昌、雎水、晓坝、黄土等乡镇。在地势低洼的排泄地带可打出水量为 10~1000 余吨/昼夜的承压水井。红层风化带裂隙水集中分布在县境南部丘陵地带的清泉、塔水、兴仁、花荄、等乡镇的部分村。其潜水量不大,多数单井涌水量都不到 10 吨/昼夜。 山区岩溶水,主要分布在县境西北的高川、茶坪等乡镇的石灰岩和白云岩之中。泉水流量一般达 100~1000 升/秒。岩溶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的渗入。其动态变化直接受大气降水影响,3 月份地下水位低,4 月份水位开始上升,8~9 月水位最高,以后水位逐渐下降,变化幅度在 10 米左右。 项目所在区域的雎水镇场镇居民以及公司周围的散居农户现饮用水均为自来水, 该水源取自雎水河上游石门寺水源的山泉水。农户家中的水井均作备用水源。 (4) 土壤 县境土壤,属岩层土类型。由于平坝和丘陵土壤受母质的影响显著,山地受生物气候及母质的双重作用,因此土壤形成与分布与土壤母质具有一致的规律。海拔1000~3000m 山地的土壤,除与土壤母质相一致外,还有垂直分布的规律性。全县有耕地面积 61.56 万亩。 3.1.3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选址于四川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青云村,位于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的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占地约 10.5 亩,占地属安州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的工业用地。 本项目是将原银河化学公司 3~4#铬渣库房拆除后的场地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本次新建装置包括:铬渣制浆单元、无害化处置单元、过滤单元、烘干单元、混料单元、成球单元、干燥固结单元等,占地面积共约 7000m2(约 10.5 亩),5#铬渣库房位于本项目车间东侧。 项目在原银河化学公司 3~4#铬渣库房拆除基础上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充分考虑项目场地情况,从西到东依次为办公楼、主厂房和 5#铬渣库房。项目厂区总图布置详见附图 3。 3.2 建设内容 3.2.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位: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青云村(E104°15′36.9″,N31°29′ 51.6″) 项目用地情况:利用四川安县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银河化学公司现厂区内用地,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规模能够达到 300t/d,主要以银河化学公司现有铬渣为主要原料,工况满负荷运行最大达到年消纳铬渣 10 万吨。 3.2.2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1 人。企业年生产 330 天,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度,每天工 作 24 小时。 3.2.3 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 5100 万元,环保投资 915 万元,占总投资 17.9%。 3.2.4 项目组成 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 3-1。 表 3-1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类别 名称 主要建设的内容及规模 与环评是否一致 主要环境问题 环评拟建 实际建成 主体工程 主厂房 拆除现有3~4#铬渣库房并在此新建主厂房1座。主要布置铬渣无害化处理工艺和成球烘干系统包括铬渣制浆单元、解毒单元、过滤单元、烘干单元、混料单元、成球单元 、干燥固结单元等以及硅石烘干机,年无害化处置铬渣8万t/a。 拆除现有3~4#铬渣库房, 并在此新建主厂房1座,共3层。主要布置铬渣无害化 , 处理工艺和成球烘干系统 :包括解毒单元、过滤单元、烘干单元、混料单元 : 、成球单元、干燥固结单元等以及硅石烘干机,年无害化处置铬渣8万t。 铬渣制浆单元设置在原银河已建的5#铬渣库房内, 位于项目车间东侧10m处, 内置制浆罐一个,容积为20m3;在项目车间南侧的红矾钠内,设置一个制浆 罐,容积为30m3 与环评不一致,制浆不在本项目内进行 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贮运工程 铬渣暂存场 本项目不设置铬渣库房。依托银河化学公司按照危废暂存的相关要求建设的铬渣堆存场,从红矾钠车间过来的铬渣进入铬渣堆存场,然后进入本项目进 行处理。 本项目不设置铬渣库房。利旧银河化学公司已建的铬渣堆存场,从红矾钠车间过来的铬渣进入铬渣堆存场,然后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理。 与环评一致 粉尘、环境风险
成品库房 1座。主要用于堆存解毒后FA型复合材料成品。 本项目不设置成品库房。解毒后FA型复合材料成品存放于成品料仓内,料仓 总容积为300m3 与环评不一致,未建设成品库房 / 干渣料仓 2个,位于主厂房,每 个体积62m3。 2个,位于主厂房3F,每个 体积62m3。 与环评一 致 粉尘 粘接剂料仓 2个,位于主厂房,每 个体积50m3。 2个,位于主厂房3F,每个 体积50m3。 与环评一 致 粉尘 硅石料仓 2个,位于主厂房,每 个体积62m3。 2个,位于主厂房3F,每个 体积62m3。 与环评一 致 粉尘
成品料仓 2个,位于主厂房,每个体积150m3。 1个,位于主厂房北侧,单个体积300m3。 与环评不一致,料仓数量减少、总体 积不变 粉尘
硫酸罐 1个,位于主厂房,体积3.5m3。 1个,位于主厂房北侧,体积3.5m3。泄漏后的收集储 坑长18m3 与环评一致 环境风险
水合肼储罐 1个,位于主厂房,体积40m3。 1个,位于主厂房北侧,体积8m3。泄漏后的收集储坑容积为9m3 与环评不一致,储罐容积减 小,储存风险降低 环境风险
公用工程 供水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 水设施供应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水设 施供应 与环评一 致 / 供电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 电设施供应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电设 施供应 与环评一 致 / 供气(天然气)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气设施供应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气设施供应 与环评一致 / 供汽(蒸汽)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 汽设施供应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供汽设 施供应 与环评一 致 / 办公生活设 施 办公、生活 新建办公楼一座;食堂 、倒班宿舍全部依托银河化学现有设施,不新增 新建办公楼一座;食堂、倒班宿舍全部依托银河化学现有设施,不新增 与环评一致 / 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 铬渣烘干废气 G1 经布袋+水膜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脉冲①+水膜除尘器 ①”进行净化处理,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环保设施优化,排气筒高度变 化 废气
夹套烘干机热源天然气燃烧烟气 G2 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排气筒高度变化,与G4、G5排气筒合并 排放 废气
干渣料仓粉尘 G3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⑥”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排气筒高度 变化 废气 成球机和球团转运点粉尘 G4 经集气+布袋除尘器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 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④”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排气筒高度变化,G4 与G5共用一套环保 设施、排气筒 废气 干燥固结烘干废气G5 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④”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废气 球团卸料转运点粉尘 G6 经集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①”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排气筒高度 变化 废气 成品料仓粉尘 G7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 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⑤”收 集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排 废气
球团包 装、装车外运粉尘 G8 经集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⑤”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气筒高度变化,G7 与G8共用 一套环保设施、排 废气 气筒 与环评不 一致,环 保设施优
硅石烘干废气 G9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脉冲②+水膜除尘器 ①”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化 、 排气筒高度变化, G1与G9 共用一根 废气 排气筒排 放 硅石料仓粉尘 G10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 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②”收 集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不一致,G10 与G11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 高度变化 废气 添加剂料仓粉尘G11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③”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废气 与环评不
生产 废水处理 铬渣过滤废水 1 个清液罐,位于主厂房。体积 37.5m3。 设置澄清罐1个(体积20m3 )、清液罐1个(体积37.5m3 ),位于主厂房3F东南角 一致,增加了一个澄清罐, 使处理的 水质更好 废水 在装置下方设置 1 个 2m3 沉淀池,沉淀后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生产工艺用 水,不外排 设施 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 与环评不 水膜除尘 废水 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 过滤生产工艺用水,不 一致,增 加一个沉 废水 外排 淀池
生产固废 滤带、布袋 / 在车间 2 楼设立一个 5m3 固废库房,统一收集板框压滤机更换的滤带、布袋 与环评不 一致,新增一个固 固废 除尘设施更换的布袋。 废暂存间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 3.3.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来源 表 3-2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 类别 名称 主要成分 环评年用量(t) 实际年用量(t) 最大日 常储存量(t) 储存方式 运输方式 来源 原料 铬渣 Cr2O3 100000 100000 5000 桶装 管道运输 银河公司 红矾钠车间 辅料 活性炭 活性炭 500 500 1.2 袋装 汽车 外购 硫酸 H2SO4 100 100 5 储罐 管道运 外购
输、汽 车运输 水合肼 N2H4•H2O 600 150 7 储罐 汽车 外购 钠水玻 璃 Na2O•nSiO2 10000 1000 4 桶装 汽车 外购 添加剂 (C6H10O5)n SiO2 15000 1500 5 袋装 汽车 外购 动力消耗 水 水 9990(环评 仅提供工业用水水 量) 11913 —— / 自来水管 自来水公司 电力 电力 256.4kw.h 256.4 kw.h —— / 电缆 电力公司 天然气 天然气 360 万 m3 360 万 m3 —— / 管道输 送 外购 水合肼用量减少说明:原来环评水合肼浓度为 40%,现实际使用水合肼浓度为 80%。通过与银河化学协调,铬渣中六价铬从 1500mg/kg 下降为 700-1000mg/kg,所以用量减少。水合肼具有毒性、腐蚀性,对于高浓度水合肼储存区,应设置围堰收容、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1 套、喷淋装置 1 套(喷雾状水减少蒸发)。 铬渣原料成分: 根据对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铬渣(无钙焙烧),采样分析结果如下表所示。铬渣成份分析结果见表 3-3。 表 3-3 铬渣成份分析结果 名称 铬渣量 (t/d) 细度 200 目 铬渣成份分析(%) 总铬 Cr2O3 六价铬 Cr6+ 硅 SiO2 铁 Fe2O3 铝 Al2O3 钙 CaO 镁 MgO 烧失量 碱度 铬渣 300 ≤25% 9.00 0.08 5.50 40.00 17.50 2.00 11.00 9.50 0.20
3.4 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主要用水来自于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两部分。项目总用水量 36.1m3/d,项目水量平衡见图 3-1。
图 3-1 本次扩建项目水量平衡图(m3/d) 工人每天定时向银河公司无钙焙烧车间打回用水。时间为每天上午 10:00 开始, 至 12:00 结束。按照 24h 生产,现有池子大小可以容纳 2 天水量。 相比原环评:原设计厂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雎水河,由于凯江污水处理厂已正式营运,正式接纳凯江工业园的污水,故现厂区废水不直接排放,通过官网接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雎水河。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其环评补充说明不一致的地方见下表: 表 3-4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不符对照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 变动 1 主厂房内设置有铬渣制浆单元 铬渣制浆单元设置在原银河已建的 5#铬渣库房内,位于项目车间东侧10m 处, 内置制浆罐 1 个,容积为 20m3;在项目车间南侧的红矾钠内,设置 1 个制浆罐, 容积为 30m3 减少本项目铬渣的转移和堆存风险。项目总图变动后, 不新 增周边敏 感点。 否 2 设置 1 座成品库房,主要用于堆存解毒后 FA 型复合材料成品 项目内未设置成品库房 目前解毒后 FA 型复合材料成品存放于成品料仓内,并及时外运,减少了 暂存风险 否 3 设置 2 个成品料仓,位于主厂房,每个体积 150m3。 设置 1 个成品料仓,位于主厂房北侧,单个体 积 300m3 。 料仓数量减少,总容积不变 否 4 水合肼储罐 1 个,位于主厂房,体积 40m3。 设置水合肼储罐 1 个, 位于主厂房北侧,体积 8m3。 储罐体积减小,减少的暂存风险 否 5 设置 1 个清液罐位于主厂房。体积 37.5m3。 设置澄清罐 1 个(体积20m3)、清液罐 1 个(体积 37.5m3),位于主厂 房 3F 东南角 增加一个澄清罐, 使处理后的水质更优 否 6 环评共设置 11 根排气筒。铬渣烘干单元烘干含尘废气排气筒(G1); 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排气筒(G2); 干渣料仓粉尘排气筒(G3); 成球机投料过程中和球团转运点的含尘废气排气筒(G4); 干燥固结单元烘干过程中的含 尘废气排气筒(G5); 实际建设单位将排气筒进行了合并,合并后, 厂内共设置 5 根排气筒。铬渣烘干单元烘干含尘废气 (G1)与硅石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G9)合用一根排气筒DA001;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 (G6)、硅石料仓粉尘(G10) 与粘合剂料仓(G11)合用一 将部分排气筒进行合并,排污口数量减少,污染物产生种类不变。 否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排气 根排气筒DA002; 筒(G6); 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 成品料仓粉尘排气筒(G7); (G2)、成球机投料过程中和 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排气筒 球团转运点的含尘废气(G4) (G8); 与干燥固结单元烘干过程中 硅石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排 的含尘废气(G5)合用一根排 气筒(G9); 气筒DA003; 硅石料仓粉尘排气筒(G10); 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G8) 粘合剂料仓粉尘排气筒(G11) 与成品料仓粉尘(G7)合用一 根排气筒DA004; 干渣料仓粉尘(G3)通过独立 的排气筒DA005 外排。 现有监测井位置基 7 要求在企业上游、项目地、下游设立3 口地下水监测井 实际本项目在银河厂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利用银河厂内现有的地下水监测井 本满足环评设立要求,在项目地上游、下游设置,离项目 不远处的井作为项 否 目地监测井 8 / 在车间2楼新增一个固废库房 利好变动 否 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已建的一 污水排放量不变, 利好变动 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已建的一体 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 9 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直接排 过污水管网接入凯江污水处 否 入雎水河 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尾水再 纳入雎水河 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相比环评主要变动有: (1) 制浆单元位置调整。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不新增敏感点。 (2) 取消建设成品库房。成品料仓就可满足在成品暂存,故未建设成品库房, 减少厂区存放量,减少暂存风险,利好变动。 (3) 成品料仓数量减少,总容积不变,利好变动。 (4) 水合肼储罐容积减小,暂存风险降低,利好变动。 (5) 污染物种类相同的排气筒进行合并,全厂排气筒数量减少,污染物产生种类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大。 (6) 利用银河厂区已有的 3 口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控监测井,满足需求,故本项目不再另建。不属于环保措施内涉及的重大变动项。 (7) 企业新增一个固废库房,统一收集板框压滤机更换的滤带、布袋除尘设施更换的布袋,彻底将危废与一般固废区分堆放互不影响,利好变动。 (8) 污水从直接排放变为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间接排放,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其排放方式可分为连续性、阵发性及事故性排污三类。针对自身排污状况,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4.1.1 废水污染源、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企业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及初期雨水。车间内不进行地坪冲洗,以清扫为主,不产生地坪冲洗废水;设备不采取清洗。 (1) 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员工 31 人,食宿依托银河公司已建设施。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量约为 396m3/a(1.2m3/d)。 治理措施:本项目办公楼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纳入雎水河。
(2) 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铬渣过滤单元产生的废水,经澄清罐沉淀后,经清液罐泵入生产装置进行循环利用。定期外排废水量约为 33m3/d,主要污染物为 SS、总铬和微量的水合肼,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3) 水膜除尘废水 项目水膜除尘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器循环利用水池(位于水膜除尘器下方,约2m3)定期外排废水,产生量约为 1.6m3/d,主要污染物为 SS、总铬和微量的水合肼, 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4) 初期雨水 本项目位于银河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初期雨水纳入银河公司现有初期雨水量中,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量。 厂区的初期雨水经华意达公司修建的初期雨水沟收集后送银河公司工业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纳入雎水河。
图4-1 银河公司现厂废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引用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银河工业废水总排口”监测报告(SGJB0220012287),结果如下: 表 4-1 银河公司工业废水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限值 2020.12.6 pH值 7.9 6~9 悬浮物,mg/L 4L 50 汞,μg/L 0.04L 5 六价铬,mg/L 0.004L 0.1 总铬,mg/L 0.020 1 化学需氧量,mg/L 4L 50 结论 以上检测结果表明,本次检测时,所检项目:pH值、悬浮物、汞、六价铬、 总铬、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限值。 项目产水、回用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 项目产出水、回用、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装置名称 序号 废水来源及 名称 产生情况 产生 规律 排放情况 处理措施及 排放去向 生产装置 W1 铬渣过滤废水 废水量50m3/d 主要含SS、总铬 和微量水合肼 间断 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水膜除尘 W2 水膜除尘废水 废水量3m3/d 主要含SS、总铬和微量水合肼 间断 设备 W3 设备冲洗水 废水量0.23m3/d 主要含SS、总铬 间断 生产厂区 W4 初期雨水 纳入银河公司现有初期雨水量中,项目不新 增初期雨水量 间断 送银河公司工业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雨水 通过污水管网接 排至雎水河
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纳入雎 水河。 办公生活 W5 办公生活污水 废水量1.5m3/d 主要含COD、BOD、NH3-N 间断 排放量为1.2m3/d,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 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纳入雎水河。 排至雎水河 4.1.2 废气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烘干单元、成球单元、干燥固结单元、包装的粉尘,烘干单元热风炉燃烧烟气,以及球团转运投料点处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企业有组织废气主要有 11 类。分别是铬渣烘干单元烘干含尘废气(G1)、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G2)、干渣料仓粉尘(G3)、成球机投料过程中和球团转运点的含尘废气(G4)、干燥固结单元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G5)、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G6)、成品料仓粉尘(G7)、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G8),以及硅石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G9)、硅石料仓粉尘(G10)和粘合剂料仓粉尘(G11)。企业共设置 5 根排气筒。 其中铬渣烘干单元烘干含尘废气(G1)与硅石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G9)合用一根排气筒 DA001;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G6)、硅石料仓粉尘(G10)与粘合剂料仓(G11)合用一根排气筒 DA002;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G2)、成球机投料过程中和球团转运点的含尘废气(G4)与干燥固结单元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G5)合用一根排气筒 DA003;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G8)与成品料仓粉尘(G7)合用一根排气筒 DA004;干渣料仓粉尘(G3)通过独立的排气筒 DA005 外排。 治理措施: (1) 铬渣烘干废气(G1)与硅石烘干废气(G9)治理措施 铬渣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脉冲布袋①+水膜除尘器①”净化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 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硅石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②+水膜除尘器①”净化处理后, 最终通过一根 22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2)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G6)、硅石料仓粉尘(G10)与粘合剂料仓粉尘(G11)治理措施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①”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排气筒 DA002 排放。 硅石料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②”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 22m 排气筒 DA002 排放。 粘合剂料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③”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 22m 排气筒 DA002 排放。
(3) 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G2)、成球机投料过程中和球团转运点的含尘废气(G4)与干燥固结单元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G5)治理措施 成球机投料过程中和球团转运点的含尘废气与干燥固结单元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④”处理后,通过一根 22m 排气筒 DA003 排放。 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直接接入 DA003 排气筒排放。
(4) 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G8)与成品料仓粉尘(G7)治理措施 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与成品料仓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⑤”处理后,通过一根 20m 排气筒 DA004 排放。
(5) 干渣料仓粉尘(G3)治理措施 干渣料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⑥”处理后,通过一根 20m 排气筒 DA005 排放。
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情况见下表: 表 4-3 企业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产污 节点 废气来源 及名称 污染物种类 主要治理措施 排放口编号 G1 铬渣烘干废气 颗粒物、总铬 采用“脉冲①+水膜除尘器 ①”进行净化处理,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1 G2 夹套烘干机热源天然气燃烧 烟气 SO2、颗粒物、NOx 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3 G3 干渣料仓粉尘 颗粒物 采用“布袋除尘器⑥”处理 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DA005 G4 成球机和球团 转运点粉尘 颗粒物、总铬 采用“布袋除尘器④”处理 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3 G5 干燥固结单元烘干废气 SO2、颗粒物、NOx、总铬 采用“布袋除尘器④”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3 G6 卸料转运点粉尘 颗粒物、总铬 采用“布袋除尘器①”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 排放 DA002 G7 成品料仓粉尘 颗粒物 采用“布袋除尘器⑤”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 排放 DA004 G8 包装、外运工序含尘废气 颗粒物、总铬 采用“布袋除尘器⑤”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 排放 DA004 G9 硅石烘干废气 SO2、颗粒物、NOx 采用“脉冲②+水膜除尘器 ①”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1
G10 硅石料仓粉尘 颗粒物 采用“布袋除尘器②”收集 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2 G11 粘合剂料仓粉尘 颗粒物 采用“布袋除尘器③”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 排放 DA002 4.1.3 噪声的产生及防治 企业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如泵、风机等。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噪声源尽量设置在厂房内、利用平面布置使高噪声远离厂界等措施,降低企业营运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4 固(液)体废物处置 企业解毒后的铬渣用于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产品可全部在钢铁行业进行综合利用。企业产生的固废共有 10 类,主要为:清液沉淀系统铬渣泥(S1)、烘干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2)、烘干单元水膜除尘器产生的污泥(S3)、成球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4)、干燥固结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5)、球团卸料点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6)、包装、装车点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7)、硅石烘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8)、料仓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S9)、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S10)、澄清罐产出的铬渣泥(S11,2310t)、板框压滤机的滤布(S12,)、布袋除尘设施更换的布袋(S13)。 项目设备的维修、保养是由设备方定期到厂区进行维养工作,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由设备厂家带离厂区,项目内不产生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 解毒后的铬渣:利用项目中试装置处置的解毒渣,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299-2007)的相关要求和方法进行的危险废物的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解毒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 治理措施: (1) 烘干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送混料单元与铬渣一起混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 烘干单元水膜除尘器产生的污泥,送烘干单元与铬渣一起烘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 成球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成球机,不外排。 (4) 干燥固结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成球机,不外排。 (5) 球团卸料点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成球机,不外排。 (6) 包装、装车点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成球机,不外排。 (7) 企业劳动定员为 31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1t/a,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8) 澄清罐产出的铬渣泥,主要成分与铬渣基本一致,与铬渣一起送制浆单元,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9) 硅石烘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硅石料仓,不外排。 (10) 料仓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各料仓,不外排。 (11) 澄清罐产出的铬渣泥通过罐底部的出口用渣浆泵返回中转罐重新进板框压滤机,不外排。 (12) 板框压滤机的滤布一年更换 420 张,每张滤布的重量约 1kg,更换后暂存在车间二楼的固废库房,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 (13) 布袋除尘设施一年更换一次布袋,共 6 套布袋除尘设施,每个布袋重约 1kg,更换后暂存在车间二楼的固废库房,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项目固废产生及治理情况见下表: 表 4-4 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状况 装置名称 序号 固废来源及名称 产生量 (t/a) 性质界定 处置措施 生产区 S1 铬渣泥 5 一般固废 送制浆单元回用 S2 烘干单元布袋除尘 器收尘灰 20 一般固废 送混料单元回用 S3 烘干单元水膜除尘 器污泥 5 一般固废 送烘干单元回用 S4 成球单元布袋除尘 器收尘灰 15 一般固废 回用于成球机 S5 干燥固结单元布袋 除尘器收尘灰 33 一般固废 回用于成球机 S6 球团卸料点布袋除 尘器收尘灰 6 一般固废 回用于成球机 S7 包装、装车点布袋 除尘器收尘灰 14 一般固废 回用于成球机 S8 硅石烘干布袋除尘器收尘灰 220 一般固废 返回硅石料仓 S9 各料仓布袋袋除尘 器收尘灰 5 一般固废 返回各料仓 S11 澄清罐产出的铬渣 泥 2310 一般固废 泵回中转罐,重新进压 滤机 S12 板框压滤机的滤布 0.42 一般固废 水泥窑协同处置
S13 布袋除尘设施更换 的布袋 0.006 一般固废 水泥窑协同处置 办公生活区 S10 生活垃圾 5.1 一般固废 由市政环卫部门 统一收集清运,送垃圾站处理 4.1.5 地下水污染防治 企业营运期间由于管理不当或操作失误,导致铬渣或铬渣过滤产生的废水、使用的化学品等风险物质发生渗漏,会造成地下水污染。 为了防止地下水污染,企业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①整个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护区域,采用 40 厚 C20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10 厚低强度等级砂浆隔离层、3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层、最薄 30 厚 LC5.0 轻集料混凝土 2%找坡层、100 厚钢筋混凝土屋面板。车间内地面采用不渗透的材料铺砌,杜绝车间内地下水污染渗漏情况发生。
②各反应装置均安置在室内,具备防雨功能,可有效控制散落因雨水而流失。 ③车间内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点及环节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对于不同物料性质的区域,分别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有地漏,围堰地面采用不渗透的材料铺砌, 并按物料性质采取防酸或防碱的防腐蚀措施。泄漏物通过围堰内的地漏及管道进入铬渣堆场处的废液收集池(15m3)。 ④工艺产出水、水膜系统排水等液体物料输送管道均铺设在地面以上,主要的阀门均安置在罐区的围堰内。 ⑤车间地坪不进行冲洗,故不会产生地坪冲洗废水,可有效杜绝车间内产生地坪冲洗水溢漏到厂区外,车间外四周设置防水防雨沟,以收集室外雨水、杜绝雨水进入车间内。 ⑥铬渣解毒工艺均在反应罐里面进行,不会导致含 Cr6+的物料逸散,并随人员带出重点防护区域、进而发生地下水渗漏事故。 ⑦硫酸储罐区设置了地下储坑(18m3)进行截留,水合肼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 (9m3)进行截留,同时地面做有水泥硬化、防腐底漆+固化剂、玻纤布铺设、防腐环氧中涂(主漆+固化剂+石英砂;批刮)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可有效杜绝化学品泄漏后,流入外环境,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⑧银河化学铬渣库房,采取了“600mm 粘土层+200mm 的混凝土层+ 5mm PVC 防水卷材层+200mm 混凝土层+ 10mm 的钢板层”的五层防渗措施;库房内堆渣场四周用 4mm 钢板做环形集液沟槽,与渣场底部的钢板焊接形成一个整体,将铬渣中渗出的含铬废水收集返回浸取车间循环使用;铬渣库房顶部均用彩钢板做屋面,可有效防雨水冲刷;铬渣库房四周均建有围墙,围墙基础及墙体下部均按可抵御洪水冲击的强度要求建设,既可抵御雨水从侧面冲入、还可保证即使被洪水淹没棚内铬渣也不被冲走而流失;铬渣库房四周所建的围墙高度基本与顶棚相连,只留出进出口作为空气流通空间,而且所堆铬渣含一定湿度,可有效防止扬尘散放;铬渣库房顶部除彩钢板做屋面外还采用了防晒防腐蚀材料作内衬,可保持库房内的阴凉干燥。 综上,企业通过采取以上防控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 4.1.6 项目实施后“三本账”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现厂 8 万 t/a、9 万 t/a 碳还原法铬渣解毒线已于 2020 年底全 面停产,故本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4-5 项目实施前后全厂“三本账”分析 (单位:t/a) 类 别 项目实施前 全厂排放量 本项目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 量 项目实施后 全厂排放量 增减量 废气 SO2 19.8 0.36 -19.8 0.36 -19.8 NOX / 2.51 / 2.51 +2.51 烟粉尘 52.9 1.59 -52.9 1.59 -52.9 总铬 4.761 46.78(kg) -4.761 46.78(kg) -4.761 废 水 CODcr / 0.007 / 0.007 +0.007 NH3-N / 0.0002 / 0.0002 +0.0002 固废 (生活垃圾) / 5.1 / 5.1 +5.1 注:8 万 t/a、9 万 t/a 碳还原法铬渣解毒线项目实施前,企业人员全部是由银河化学公司内部调剂 解决。项目实施后,银河科诚的人员为自己独立劳动定员,与银河人员划分开,新增员工 31 人。故,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量均有新增。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火灾、泄漏、人员腐蚀灼伤等环境风险,目前企业已采取了如下的防范措施: (1) 铬渣为国家已定义的危险固体废物,企业不设渣场,利用的是银河公司已建的铬渣堆棚存放,铬渣解毒后存于储罐内综合利用。对于银河公司已建的渣棚,采取了“三混两油”+10mm 厚钢板铺面等最有效的防渗措施,极大的降低了铬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风险。 (2) 水合肼属于毒害品,设置有独立的水合肼贮罐区,采用罐储,并在储罐四周设置一个 9m3 围堰,泄漏后可及时进行收集。该区域属于重点防渗区域。在水合肼储罐区设置了一套气体泄漏装置、一套喷淋装置(喷雾状水减少蒸发)。 (3) 原料中硫酸为酸性腐蚀品,设置硫酸贮罐区,该区域属于重点防渗区域。并在储罐四周设置一个 18m3 围堰,泄漏后可及时进行收集。 (4) 项目依托银河化学厂区已建容积为 2000m3 的事故废水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企业消防废水等事故废水,以及银河化学主厂区 2500m3 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用于收集项目的初期雨水。污水管网出口设置闸门,便于控制流向,雨水管网没有设置闸门,收集的雨水直接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部分回用,部分进入银河公司工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 厂区内各生产车间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文件的要求设置了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生产装置区设置 8 套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并配备灭 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 (6) 生产过程若出现生产装置事故性排放,应立即切断、关停上下游生产装置,利用各生产装置区域配置的集气罩和抽风装置将事故性排气抽出,收集后经处理后达标外排。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经检查, 企业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号: 510724-2020-038-M。厂区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具体应急措施详见企业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 (7) 厂区内共设置四处截留点,其中,①消防废水截留点,通过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及事故废水能够进入到事故应急池。②硫酸泄露截留点,硫酸通过地下储坑(容积 18m3)进行截留;③水合肼泄漏截留点,在储罐四周设置一个 9m3 围堰,泄漏后可及时进行收集;④所有液体原料储罐都配备了围堰防止泄露。 (8) 项目使用的是 80%高浓度的水合肼,属于剧毒、腐蚀性物质;硫酸具有强腐蚀性;溶液输送设备的管线排液阀门均为双阀门,仅水合肼的排净口设置的单阀门。在水合肼储罐区设置了一套气体泄漏装置、一套喷淋装置(喷雾状水减少蒸发)。
(9) 物料输送环节,要求全部密闭,通过加防尘罩,防治粉尘逸散。
⑩与银河签订了危险废物(铬渣)转运合同,其中第二条甲方责任中第 3 点明确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银河公司负责。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已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泄漏、爆炸、火灾等环境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能够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 4.2.2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该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设置独立的雨水和污水排出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排放至雎水河。项目收集的雨水经银河公司已建的雨水管线直接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部分回用,部分进入银河公司工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雎水河。 企业共设置 5 个废气排放口,均按要求设置了废气监测平台、检测孔、废气排口标识牌。企业的废气排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规范,无安装在线监测要求, 企业仅在铬渣烘干废气与硅石烘干废气混合排口(DA001)安装了一套在线监测,监测因子为 SO2、NOX、颗粒物,已经与市局联网。 4.2.3 其他设施 本企业建成后,无“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在银河公司现有场地上进行建设,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 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 5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915 万元(不包括原有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 17.9%。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见表4-6。 表 4-6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 时段 类 别 环评采取治理措施 环评投资估算 工程实际建设情况 实际环保投资 营运期 废气 铬渣烘干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高过滤精度滤袋)+水膜除尘进 行净化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150 采用“脉冲①+水膜除尘器①”进行净化处理后,废 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55 夹套烘干机热 源天然气燃烧烟气 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 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 成球机和球团转运废气 经集气(集气效率 90%)+布袋除尘器(高过滤精度滤袋)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 筒达标排放。 50 与干燥固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混 合废气经一根 22m 排气筒排放 25 干燥固结烘干 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高过滤精度滤袋)除尘进行净化 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100 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140
球团卸料 经集气(集气效率 90%)+布袋除尘器(高过滤精度滤袋)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 筒达标排放。 25 与成品料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混 合废气经一根 22m 排气筒排放 58
包装、装车 经集气(集气效率 90%)+布袋除尘器(高过滤 精度滤袋)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35 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25 硅石烘干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高过滤精度滤袋)除尘进行净化 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50 采用“脉冲+水膜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20
料仓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高过滤精度滤袋)除尘进行净化 处理,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100 干渣料仓、成品料仓、硅石料仓、添加剂料仓各设置 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共设置 4 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有组织排放 20
无组织排放 成球机投料和球团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 设置集气罩收尘,并配备了布袋收尘器(高过滤 精度滤袋),因此减少了粉尘无组织排放。设置 主厂房边界为起点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为 100m, 该距离内目前没有人居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 迁入人群居住、学校、医院以及涉及食品、药品 成品生产企业敏感目标。 / 成球机投料和球团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设置 集气罩收尘,并配备了布袋收尘器,因此减少了粉尘 无组织排放。以主厂房边界为起点划定 100m 卫生防护距离,经验收勘查该距离内无人居等敏感目标,也 未新迁入人群居住、学校、医院以及涉及食品、药品 成品生产企业敏感目标。 /
废水 铬渣过滤废水 送银河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洗涤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红矾钠无钙焙烧未来关 停后送银河公司 10 万吨/年双自返富氧液相氧化与碳化法制备红矾钠技改项目铬酸钠溶液生产过程中磨矿过程中碱液配置用水。 / 本项目车间地坪不进行冲洗,故无车间地坪冲洗废水 产生。铬渣过滤废水、水膜除尘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一并送河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洗涤生产 工艺用水,不外排。红矾钠无钙焙烧未来关停后送银 河公司 10 万吨/年双自返富氧液相氧化与碳化法制备红矾钠技改项目铬酸钠溶液生产过程中磨矿过程中碱 液配置用水。 / 水膜除尘废水 / /
设备及车间地坪 / / 初期雨水 本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收集后送银河公司工业 废水站处理。 / 本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收集后送银河公司工业废水 站处理。 /
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送银河公司现 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1 人,增加废水排放量约 396m3/a, 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 强化施工期防渗工程的施工管理,必须完善对隐蔽工程的记录, 防渗工程的建设必须纳入到项目环保监理范畴;废水产生源点、 废水池及排水管道等防渗;管道定期检漏。强化生产、储存及使 用场所防渗、防漏和防腐处理。按项目地下水监测布井要求布设 监测井并开展地下水定期监测。 50 施工期已结束,已对生产区、储存场所进行防渗、防 漏和防腐处理,企业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银河公司 内部监测井满足需求 50 噪 声 合理布置总图;各泵类和风机类减振、厂房隔声;室内风机类减 振、厂房隔声。 20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噪声源尽量设置 在厂房内、利用平面布置使高噪声远离厂界 24
固废 铬渣泥 返回铬渣解毒生产用 / 回用生产单元,不外排 / 收尘灰 返回铬渣解毒生产用 / / 烘干单元水膜 除尘器污泥 返回铬渣解毒生产用 / / 铬渣泥 / / 泵回中转罐,重新进压滤机 /
压滤机更换的 滤布 / / 废品收购站 / 布袋除尘设施 更换的布袋 / / 废品收购站 / 生活垃圾 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设立若干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 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火警报警系统。 20 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8 套 24 厂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以保证正常生 产和事故应急。 10 厂区设置了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利用银河公司的 备用发电机),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 12 安装消防管道设施,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 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 15 安装消防管道设施,配备 58 具干粉灭火器、18 处消防栓、3 个防毒面具、1 副氧气面罩等。 73 采用无泄漏的密封泵(屏蔽电泵或磁力泵) 10 采用无泄漏的密封泵(渣浆泵和管道泵) 10 杜绝厂区事故废水下河:1)贮罐区设置围堰, 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罐区最大罐体的容积,围堰应防腐处理,并配备相连的备用贮罐,以便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将其转移到安全处。2)生产车间充分利用空罐收集事故废水,各生产车间四周必须设置废水截流沟,并与厂区事故废水池相连。3)项目依托银河化学厂区已建容积为 2000m3 的事故废水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企业消防废水等事故废水,以及银河化学主厂区 2500 m3 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项目的初期雨水;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必须设置闸门(闸门需定期保 养),必须有通往事故池的管路(管径必须确保及时排泄短期内大流量的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本池的所有连接口,将事故废水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 作引入;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 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保证其基本处于空池状 态。必须确保任何异常状况下,事故废水只能导 入厂内事故水池,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 前排出厂区。 50 杜绝厂区事故废水下河,1)对风险物质储罐、反应区 设置围堰进行围堵;2)生产车间四周设置围堰,统一 收集后输送至焙烧车间或银河废水处理中心;3)项目 依托银河化学厂区已建容积为 2000m3 的事故废水池, 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企业消防废水等事故废水,以及 银河化学主厂区 2500 m3 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 集项目的初期雨水;污水管网出口设置闸门,便于控 制流向,雨水管网没有设置闸门。 22
产品库房和生产车间地防渗、防腐,并按行业规 范贮存,以收集事故废水和消防水至污水系统; 银河化学铬渣库房,采取了“600mm 粘土层 +200mm 的混凝土层+ 5mm PVC 防水卷材层 +200mm 混凝土层+ 10mm 的钢板层”的五层防渗措施;库房内堆渣场四周用 4mm 钢板做环形集液沟槽,与渣场底部的钢板焊接形成一个整体, 将铬渣中渗出的含铬废水收集返回浸取车间循 环使用;铬渣库房顶部均用彩钢板做屋面,可有效防雨水冲刷;铬渣库房四周均建有围墙,围墙基础及墙体下部均按可抵御洪水冲击的强度要 求建设,既可抵御雨水从侧面冲入、还可保证即使被洪水淹没棚内铬渣也不被冲走而流失;铬渣库房四周所建的围墙高度基本与顶棚相连,只留出进出口作为空气流通空间,而且所堆铬渣含一定湿度,可有效防止扬尘散放;铬渣库房顶部除彩钢板做屋面外还采用了防晒防腐蚀材料作内 衬,可保持库房内的阴凉干燥。 100 项目内不进行铬渣堆放(依托银河已建的铬渣库房), 也未设置独立的产品库房,均采用灌装。整个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护区域,采用 40 厚 C20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10 厚低强度等级砂浆隔离层、3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层、最薄 30 厚 LC5.0 轻集料混凝土 2%找坡层、100 厚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345 河对岸铬渣转运:①运输车辆货箱必须严格密闭,下方铺设防治铬渣洒落的篷布,运输量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货箱平面,转运时上方加盖篷布; ②严格限速,铬渣采用专桥运输,该桥不得进入 其它车辆;③在运输时由专人负责组织交通运 输,确保运输安全。 / 河对岸铬渣转运:①运输车辆货箱必须严格密闭,下 方铺设防治铬渣洒落的篷布,运输量严格控制不得超 过货箱平面,转运时上方加盖篷布;②严格限速,铬 渣采用专桥运输,该桥不得进入其它车辆;③在运输 时由专人负责组织交通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
区域环境质量保障 若发生泄漏等生产事故,引起区域环境质量超标,则企业必须立即关停相关生产装置,采取措 施待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 若发生泄漏等生产事故,引起区域环境质量超标,则 企业必须立即关停相关生产装置,采取措施待区域环 境质量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 施工期 施工废水、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禁止夜间施工, 废水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及时绿化,保护植被。施工(包括厂外管道)完成后必须及时覆土,恢 复植被。 10 施工期已结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施工期污染防 治,经勘查,无施工期遗留环保问题。 10 合 计 环评合计环保投资 795 万元 实际环保总投资 915 万元
4.3.2 “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拟设置环保设施、时间建设情况见表 4-7。 表 4-7 本项目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表 污染 类型 污染源 污染因子 环评要求处理设施 实际防治措施 排放口 排放 去向 铬渣烘干废气G1 颗粒物、总铬 经布袋+水膜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 标排放 采用“脉冲①+水膜除尘器①”进行净化处理, 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1 夹套烘 干机热源天然气燃烧 烟气 G2 颗粒物、 SO2、NOx 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3 干渣料仓粉尘 G3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⑥” 处理后,废气经 20m 排气筒排放 DA005 成球机和球团转运点 粉尘 G4 颗粒物、总铬 经集气+布袋除尘器除尘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 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④” 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3 废气 干燥固结烘干废气 G5 颗粒物、SO2、NOx、总铬 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 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④” 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3 外环境 球团卸料转运点粉尘 G6 颗粒物、总铬 经集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 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①” 收集处理后,废气经22m 排气筒排放 DA002 成品料仓粉尘 G7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⑤” 收集处理后,废气经20m 排气筒排放 DA004 球团包装、装车外运粉 尘 G8 颗粒物、总铬 经集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 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⑤” 收集处理后,废气经20m 排气筒排放 DA004 硅石烘干废气 G9 颗粒物、 SO2、NOx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脉冲②+水膜除尘器①”净化处理后,废 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1 硅石料仓粉尘 G10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②” 收集处理后,废气经22m 排气筒排放 DA002 添加剂 料仓粉尘 G11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废气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用“布袋除尘器③”收集处理后,废气经 22m 排气筒排放 DA002 废水 生产 铬渣过滤 废水 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生产工艺 用水,不外排 送银河化学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湿磨真空过滤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不外排 循环利用 水膜除尘 废水
设备冲洗 水
初期雨水 送银河公司工业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送银河公司工业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 行深度处理 DW001 部分回用/ 部分 排至雎水 河 不新增生活污水,厂 本项目新增员工31人,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m3/d,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集中处理后排入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办公、生活 办公生活污水 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DW002 排至 雎水河 集中处理后 固废 生产 铬渣泥、收尘灰、水膜除尘 器污泥、铬渣泥 回用生产单元 回用生产单元 不外排 回用 布袋和滤 布 / 水泥窑协同处置 / / 办公生 活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设立若干垃圾桶,收集 后交由环卫部门 / 妥善 处置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 噪声 设备 噪声 优化总图、选用低噪设备,减震等 消声,减振,噪声源尽 量设置在厂房内、利用平面布置使高噪声远离 / 外环境 厂界 采用如土工膜(厚度 本项目不设置成品库 房,减少暂存风险。 整个生产车间为重点防护区域,采用 40 厚 C20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10 厚低强度等级砂浆隔离层、3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层、最薄30 厚LC5.0 轻集料混凝土 2%找坡层、100 厚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不小于 1.5mm)+抗 渗混凝土(厚度不小 于 100mm)为主体结 构,土工膜宜选用 地下水 主厂房及成品库房重点防渗措施 HDPE 膜,其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12cm/s,铺设土工 / / 布作保护层。其整体 防渗要求等效黏土 防渗层 Mb≥6.0m, K 小于等于 1.0× 10-7cm/s 经检查,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完成了集尘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要求相同,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铬渣烘干工段烘干含尘废气和干燥固结工段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等;项目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均实现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雎水河;固废返回生产系统回用。 一、项目环保措施及有效性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产生源为铬渣烘干工段烘干含尘废气和干燥固结工段烘干过程中的含尘废气,以及成球、球团转运和卸料、包装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硅石烘干含尘废气等。 项目铬渣烘干工段烘干含尘废气,拟采用“布袋+水膜除尘器净化”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外排;干燥固结工段烘干过程和成球、球团转运和卸料、包装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拟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15m 高排气筒达标外排;硅石烘干过程中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外排;各料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外排。袋式除尘器采用高过滤精度滤袋。 项目针对无组织排放源,该企业强化物料储存管理、装卸操作,缩短储存周期, 对生产过程严格控制、消除生产环节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气无组织;同时设置以主厂房边界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为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最大限度地缓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从技术和经济角度可行。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送银河公司红矾钠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银河公司红矾钠无钙焙烧未来关停后,其铬渣产生及处置有其滞后性。因此,届时本项目生产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和设备、地坪冲洗水将送银河公司10 万吨/年双自返富氧液相氧化与碳化法制备红矾钠技改项目铬酸钠溶液生产过程中磨矿过程中碱液配置用水。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关。 本项目拟建的厂房地面采取防渗混凝土层或人工材料防渗,地面全部作防腐、防 渗漏处理,实施“清污分流”;对项目生产车间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池体及管道均做防渗处理;定期进行检漏监测及检修。各相关工程的转弯、承插、对接等处也进行了防渗处理,进行隐蔽工程记录。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防渗方面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确保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项目必须确保异常状况下,事故废水、应急处理及抢险废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前排入雎水河。 噪声:项目尽可能选择噪声低、能耗低的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振及合理布置总图等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等的保养维修;在噪声源周边以及项目区边界布置绿化带。采取上述隔音降噪措施后,可将噪声影响降到最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3 类要求。 固废:项目不单独设置铬渣暂存场地,利用公司现有渣棚即可满足堆存需要。而解毒后的铬渣其性质为一般工业固废,在满足《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T301-2007)的相关要求后在钢铁行业综合利用、不外排,实现资源化利用。解毒生产过程中的固废,均返回生产。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均能实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二、总量控制建议 根据国家总量控制因子的规定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本评价确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为废水中的 CODCr、NH3-N、六价铬和总铬;废气中的 SO2、NOx、烟粉尘、总铬共计 8 项。 本项目建成后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外排废水不新增污染物总量, 外排水污染物已纳入银河公司水污染物排放,不再单独下达。废气污染物 SO2 1.53t/a、NOx 6.9t/a、烟粉尘 1.695t/a、总铬 67.45kg/a。其按照排放标准法核算后建议的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为:废气污染物SO2 10.2 t/a、 NOx 10.2t/a、烟粉尘 4.05t/a、总铬 202.29 kg/a。其中,废气的 SO2 和 NOX 污染物总量指标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调剂解决,废气中烟粉尘由当地环保部门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下达总量控制。随烟粉尘排放的总铬 67.45kg/a,小于现厂拆除 8 万 t/a 铬渣解毒生产装置排放总铬量 3.14t/a,可做到总铬总量不新增。 因此,项目国家要求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经省厅确认后,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三、项目风险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和使用的物料具有一定的燃爆性或腐蚀性,项目存在一定风险。经预测,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各种风险事故均不会对雎水镇、迎新乡场镇、徐家院子、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特级保护区等等社会关注点造成影响。 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此外,企业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项目在发生风险事故后如能立即启动厂区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不扩大,将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造成较大危险。 环境风险评价认为,项目的环境风险小,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可行,项目各种风险事故均不会对各社会关注点造成影响。综合分析,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可行。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川环审批〔2018〕154 号) 一、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其母公司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化学公司)位于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的生产基地现有厂区内,建设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 3 号、4 号铬渣库房和 8 万吨/年铬渣解毒装置; 在拆除后的 3 号、4 号铬渣库房场址处新建主厂房 1 座,内设 FA 型复合材料生产线1 条,并配套建设制浆、解毒、过滤、烘干、混料、成球、干燥固结、包装等工序设 备和 2 座 62 立方米的干渣料仓、2 座 50 立方米的粘接剂料仓、2 座 62 立方米的硅石 料仓、2 座 150 立方米的成品料仓等设施;配套建设成品库房 1 座、办公楼 1 座。铬渣暂存场等公辅设施均依托银河化学公司现有设施。项目服务范围仅为处理银河化学公司绵阳市安州区雎水基地红矾钠生产线产生铬渣。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FA 型复合材料 10 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5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95 万元。 项 目 经 绵 阳 市 安 州 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备 案 同 意 ( 川 投 资 备 〔2018-510724-42-03-260830〕JXQB-0107 号),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所在的安州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函〔2015〕46 号”文批准,其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3〕93 号)。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报 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的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标准、政策及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进厂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铬渣烘干过程、硅石烘干过程、成球投料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集气罩补集+布袋除尘”等处理后达标排放。铬渣输送采用密闭螺旋输送机,混料采用密闭双轴搅拌机。干渣料仓、粘接剂料仓、硅石料仓和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 报告书确定在主厂房边界外设置 1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上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居民居住。今后不得批准新建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和建筑,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水、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收集系统,加强用水管理,并根据项目废水特点,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及参数,同时加强废水回用过程中的管理与监控,确保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产人员,不新增生活废水。 所有工段产生固废均回用于生产工序或返回原料库,不外排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不扰民。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切实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管线应明管敷设,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施工监理,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严防化学品和废水污染地下水。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地下水监 测井,以及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六)拆除的设施、设备应按照《关于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78 号)有关要求妥善处置。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废气、废水及地下水监控设施。采用 DCS 系统监控主厂房生产全流程,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备用电源等,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在硫酸储罐、水合肼储罐、清液储罐等周围设置围堰,依托银河化学公司已设置容积为 2000 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容积 为 2500 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发生时泄漏物不外泄。加强对主厂房内清液沉淀池等处地面、地沟、管道等的防渗、防腐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防机制, 加强与银河化学公司联动,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加强其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强化无组织污染物控制措施及管理要求。 (八)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机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等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各项防范措施,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运输路线,并采用规定的容器和车辆,按确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避免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 本项目原料仅限银河化学公司绵阳安州区雎水基地红矾钠生产线产生的铬渣,处理外来铬渣应另行论证,并按相应法律法规办理。 (九)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适时开展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整改、优化。 (十)加强厂区内各生产装置的生产、环保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提高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三、根据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并经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审定,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烟粉尘 1.695 吨、二氧化硫 1.53 吨、氮氧化物 6.9 吨、总铬 67.45 千克; 项目实施后预测全厂年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为:烟粉尘 19.725 吨、二样滑溜 8.72 吨、 氮氧化物 6.9 吨、总铬 1.69 吨;废水不外排。 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年排放量不超过:二氧化硫 10.2 吨、氮氧化物 10.2 吨,核 定全厂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二氧化硫 17.39 吨、氮氧化物 10.2 吨。四、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则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 5 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6.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采用环评标准(绵环函[2018]414 号)并结合现行使用标准, 本项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见表 6-1。 表 6-1 验收监测与环评执行标准对照表 类 型 环评标准 验收标准 有组织废气 标准 烟(粉)尘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3 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及其修改单表3 中其他类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二氧化硫、铬标准执行《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表 2 中标准限 值 标准 烟(粉)尘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3 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及其修改单表3 中其他类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二氧化硫、铬标准执行《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表 2 中标准限 值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烟(粉 尘) 30 氮氧化物 200 烟(粉尘) 30 氮氧化物 200 二氧化 硫 200 铬 4.0 二氧化硫 200 铬 4.0 无组织废气 标准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标准 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项目 排放浓度 (mg/m3) 颗粒物 / 总铬 / 颗粒物 1.0 总铬 / 生活废水 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pH 值 6~9 CODcr 100 pH 值 6~9 CODcr 100 BOD5 20 NH3-N 15 BOD5 20 NH3-N 15 SS 70 总铬 1.5 SS 70 总铬 1.5 六价铬 0.5 / / 六价铬 0.5 / / 地下水 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pH 值 6.5~8.5 六价铬 0.05 pH 值 6.5~8.5 六价铬 0.05 总铬 - 总铬 - 地表水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表 1 中Ⅲ类标准限值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表 1 中Ⅲ类标准限值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项目 排放浓度 (mg/L) pH 值 6~9 溶解氧 ≥5 pH 值 6~9 溶解氧 ≥5
CODcr ≤20 BOD5 ≤4 CODcr ≤20 BOD5 ≤4 NH3-N ≤1.0 总磷 ≤0.2 NH3-N ≤1.0 总磷 ≤0.2 总砷 ≤0.05 汞 ≤0.0001 总砷 ≤0.05 汞 ≤0.0001 镉 ≤0.005 六价铬 ≤0.05 镉 ≤0.005 六价铬 ≤0.05 铅 ≤0.05 挥发酚 ≤0.005 铅 ≤0.05 挥发酚 ≤0.005 土壤 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表 1 中筛选值第二 类用地标准限值 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表 1 中筛选值第二 类用地标准限值 项目 排放浓度 (mg/kg) 项目 排放浓度 (mg/kg) 项目 排放浓度 (mg/kg) 项目 排放浓度 (mg/kg) pH 值 (无量纲) - 总砷 60 pH 值(无量纲) - 总砷 60 镉 65 六价铬 5.7 镉 65 六价铬 5.7 铜 18000 铅 800 铜 18000 铅 800 镍 900 锌 - 镍 900 锌 - 噪声 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中 3 类功 能区标准 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中 3 类功 能区标准 项目 标准限值 dB(A) 项目 标准限值 dB(A) 昼间 65 昼间 65 夜间 55 夜间 55
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本次验收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2 污染物监测 7.2.1 废水污染物监测内容 表 7-1 废水监测内容及频次 废水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 周期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 pH 值、CODcr、BOD5、NH3-N、 SS、总铬、六价铬 3 次/天,3 天
7.2.2 废气污染物监测内容
表 7-2 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铬渣烘干单元含尘废气及硅石烘 干单元含尘废气混合排气筒 P1 NOX、SO2、颗粒物、总铬 4 次/天,2 天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硅石料仓粉尘及粘合剂料仓粉尘混合废 气排气筒 P2 颗粒物、总铬 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成球机和球团转运点粉尘及干燥固结 烘干废气混合排气筒 P3 NOX、SO2、颗粒物、总铬 包装外运粉尘及成品料仓粉尘混 合排气筒 P4 颗粒物、总铬 干渣料仓废气排气筒 P5 颗粒物、总铬 厂界上风向 1# 颗粒物、总铬 4 次/天,2 天 厂界下风向 2# 厂界下风向 3#
7.2.3 噪声监测内容
表 7-3 噪声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1#厂界东北侧外 1m 处 作业区厂界环境噪声 昼夜各 1 次,2 天 注:企业位于银河公司厂区内,属于厂中厂项目,项目西侧、南侧、东侧紧邻银河公司厂房,项 目东北侧 230m 处分布有农户,故仅对有居民一侧进行了监测
7.3 环境质量监测 7.3.1 土壤监测内容
表 7-4 土壤监测内容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1#厂界北侧 5m 处 pH 值、总砷、镉、六价铬、铜、铅、镍、锌 1 次/天,1 天 2#厂界东北侧 5m 处
7.3.2 地下水监测内容
表 7-5 地下水监测内容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安县迎新乡公井 1# pH、六价铬、总铬 1 次/天,2 天 银河公司内地质井(位于项目东南 侧 200m 处的红矾钠车间) 安县秀水镇新春村 5 组
7.3.3 地表水监测内容
表 7-5 地表水监测内容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项目上游 500m pH 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 1 次/天,2 天 项目下游 1000m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7.4 验收监测布点示意图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8.1.1 废水 表8-1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 GB7466-1987 ZHJC-W14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4mg/L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 GB7467-1987 ZHJC-W42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4mg/L pH 值 便携式 pH 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 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ZHJC-W382 SX-620 笔式 pH 计 / 悬浮物 重量法 GB11901-1989 ZHJC-W027 ESJ200-4A 电子分析天平 4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非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ZHJC-W625 SHP-150 生化培养箱 ZHJC-W1250 SPX-250B-Z 生化培养箱 ZHJC-W808 MP516 溶解氧测量仪 0.5mg/L 化学需氧量 快速消解分光光 度法 HJ/T399-2007 ZHJC-W14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3.0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 度法 HJ535-2009 ZHJC-W42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25mg/L
8.1.2 废气
表8-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总悬浮 颗粒物 重量法 GB/T15432-1995 及修改单 ZHJC-W027 ESJ200-4A 电子分析天平 0.001mg/m3 总铬 电感耦合等离子 发射光谱法 HJ777-2015 ZHJC-W425 ICAP 7200 4×10-6mg/m3 表8-3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烟(粉)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 方法 GB/T16157-1996 及修改单 ZHJC-W1242 GH-60E 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HJC-W027 ESJ200-4A 电子分析天平 /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ZHJC-W1242 GH-60E 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3mg/m3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ZHJC-W1242 GH-60E 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3mg/m3 铬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 HJ777-2015 ZHJC-W1242 GH-60E 型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 ZHJC-W425 ICAP 7200 4×10-3 mg/m3
8.1.3 噪声
表 8-4 噪声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厂界环境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ZHJC-W940 HS6288B 噪声频谱分析仪
8.1.4 地下水
表8-5 地下水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pH 值 便携式 pH 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 补版) ZHJC-W382 SX-620 笔式 pH 计 /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 GB7467-1987 ZHJC-W42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4mg/L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 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6-1987 ZHJC-W14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4mg/L
8.1.5 地表水
表8-6 地表水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pH 值 便携式 pH 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 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ZHJC-W382 SX-620 笔式 pH 计 / 溶解氧 电化学探头法 HJ506-2009 ZHJC-W332 SX816 便携式溶解氧仪 /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50.0mL 棕色酸式滴定管 4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非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ZHJC-W625 SHP-150 生化培养箱 ZHJC-W1250 SPX-250B-Z 生化培养箱 ZHJC-W808 MP516 溶解氧测量仪 0.5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HJ535-2009 ZHJC-W42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25mg/L 总磷 钼酸铵分光 光度法 GB11893-1989 ZHJC-W14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1mg/L 总砷 原子荧光法 HJ694-2014 ZHJC-W003 PF52 原子荧光光度计 0.3μg/L 汞 原子荧光法 HJ694-2014 ZHJC-W450 PF52 原子荧光光度计 0.04μg/L 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 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计 0.10μg/L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 GB7467-1987 ZHJC-W42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4mg/L 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 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计 0.70μg/L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503-2009 ZHJC-W422 723 可见分光光度计 0.0003 mg/L
8.1.6 土壤
表8-7 土壤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 pH 值 电位法 HJ962-2018 ZHJC-W483 PHS-3C-01pH 计 / 总砷 原子荧光法 GB/T22105.2-2008 ZHJC-W003 PF52 原子荧光光度计 0.01mg/kg 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0.01mg/kg 六价铬 碱熔液提取- 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1082-2019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0.5mg/kg 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1mg/kg 铅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10mg/kg 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3mg/kg 锌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ZHJC-W798 iCE350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计 1mg/kg 8.2 人员能力 验收监测人员均持有上岗证,具备采样、实验室分析能力。 8.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3.1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 采样采集时的质量控制:水样的采集和质量控制按《水和废水分析方法》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中有关规定,按照监测项目的不同来选择容器及保存剂。对一些项目(如悬浮物、生化需氧量、pH)需要特殊采样和控制的应严格按规定进行。采样前对容器进行抽查,若为玻璃容器,器壁上应该能够被水均匀的湿润, 残水的 PH 值为中性(6-8),每批次 10%抽检,直至合格,此批容器方能使用。 (2) 样品保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样品的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水和废水分析方法》中有关水样保存技术要求,或冷藏、或冷冻、或加入固定剂,运输过程中防止震动、碰撞,力求缩短运输时间,尽快送到实验室分析。送入实验室的水样首先要做好样品交接手续。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水样及采样原始记
录表送给样品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对照样品采样单、容器编号、保存情况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后进行填写样品交接单。按分析项目,样品分发给项目分析者,项目分析人员在接受样品时,要仔细核对样品和采样记录,如果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分析人员应在工作开始前询问采样人员或项目负责人,确认正确无误后,方可签收。 (3) 实验室内质量控制:监测过程中所用的仪器是计量检定合格的;分析人员均应业务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首先选用国家标准方法;如果无国家标准方法,应优先选择统一的方法;在无国家标准方法和统一方法的情况下,可用试行方法或新方法, 但必须做等效实验,报经技术管理层批准后才能用。监测数据的审核应执行“采样- 分析原始记录-报告”的三级审核制度。 8.3.2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试行)》(HJ/T 373-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 的相关要求进行。 (1) 监测期间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生产负荷满足要求(75%)。 (2) 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频率及抽样率设置合理规范,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3) 优先采用了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4) 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5)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6) 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 30%~70%之间)。 (7) 气体监测分析使用的大气综合采样器在进行现场前应对气体分析、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8.3.3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 合理规范地设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频率,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2) 优先采用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 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4)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 0.5dB,若大于 0.5dB 则测试数据无效。 (5) 测量时传声器加设防风罩。 (6) 测量在无风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1.2~2.1m/s,小于 5m/s,满足要求。 8.3.4 土壤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在于控制检测分析人员的操作误差,以保证测试结果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能在给定的置信范围内,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实验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内部空白检验、平行样加标检验、标准物质检验、基质加标检验、相关分析数据的准确度和精密度满足要求等。 本项目采集的土壤样品,按照既定检测指标,委托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样品的检测分析。为了保证分析样品的准确性, 除了实验室已经通过 CMA 认证,仪器按照规定定期校正外,在进行样品分析时还需对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随时检查和发现分析测试数据是否受控。 9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3 月 03 日至 03 月 07 日、03 月 20 日至 03 月 21 日、8 月 12 日至 13 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项目正常营运期间生产负荷能够达到 60%以上,项目保持工况稳定,在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开展污染监测调查工作。验收期间企业生产台账详见附件 7。 表 9-1 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 日 期 生产产品 设计处置量(吨/天) 实际处置量(吨/天) 运行负荷(%) 2021.3.3 铬渣处置 300 226.38 75.5 2021.3.4 铬渣处置 300 233.18 77.7 2021.3.5 铬渣处置 300 225.75 75.3 2021.3.6 铬渣处置 300 238.91 79.6 2021.3.7 铬渣处置 300 225.37 75.1 2021.3.20 铬渣处置 300 182.45 61.8 2021.3.21 铬渣处置 300 202.41 67.5 9.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1 废水监测结果 表 9-2 废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 点位 项目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 (银河公司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口)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03 月 05 日 03 月 06 日 03 月 07 日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第 1 次 第 2 次 第 3 次 总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1.5 达标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5 达标 pH 值 (无量纲) 6.85 7.08 6.89 6.85 7.05 6.80 7.11 7.02 7.18 6~9 达标 悬浮物 6 7 5 7 5 6 6 5 6 7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5.5 5.6 4.8 5.0 5.0 4.2 5.6 5.4 5.2 2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9.2 17.5 19.0 16.0 17.5 14.5 19.0 19.0 17.5 100 达标
氨氮 0.029 0.045 0.032 0.097 0.042 0.084 0.053 0.066 0.055 15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生活污水总排口所测指标中总铬、六价铬均未检出,其余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中一级标准限值。 9.2.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 9-3 P1 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时间 点位 项目 铬渣烘干单元含尘废气及硅石烘干单元含尘废气 混合排气筒 P1 排气筒高度 22m,测孔距地面高度 15m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第1 次 第2 次 第3 次 第 4 次 最大值 2021.3.3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8152 9102 9295 8858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6.79) <20 (6.67) <20 (10.3) <20 (10.8) <20 (10.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554 0.0607 0.0955 0.0956 0.0956 - -
氮氧化物 标干流量 (m3/h) 8152 9102 9295 8858 / - - 排放浓度 (mg/m3) 26 24 35 43 43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21 0.22 0.32 0.38 0.38 - -
二氧化硫 标干流量 (m3/h) 8152 9102 9295 8858 / - - 排放浓度 (mg/m3) 5 6 未检出 未检出 6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484 0.0546 未检出 未检出 0.0546 - -
铬 标干流量 (m3/h) 9755 9649 9873 9696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2021.3.4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10531 10555 10519 10519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6.22) <20 (6.67) <20 (6.70) <20 (6.22) <20 (6.70)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655 0.0704 0.0705 0.0654 0.0705 - -
氮氧化物 标干流量 (m3/h) 10531 10555 10519 10519 / - - 排放浓度 (mg/m3) 11 11 8 13 13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1 0.11 0.0842 0.13 0.13 - -
二氧化硫 标干流量 (m3/h) 10531 10555 10519 10519 / - - 排放浓度 (mg/m3) 4 5 4 3 5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421 0.0528 0.0421 0.0316 0.0528 - -
铬 标干流量 (m3/h) 10618 10641 10359 10530 / - - 排放浓度 (mg/m3) 0.015 0.034 0.017 0.034 0.034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1.64 ×10-4 3.60 ×10-4 1.81 ×10-4 3.62 ×10-4 3.62 ×10-4 - - 表 9-4 P2 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时间 点位 项目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硅石料仓粉尘及粘合剂 料仓粉尘混合废气排气筒 P2 排气筒高度 22m,测孔距地面高度 16m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第1 次 第2 次 第3 次 第 4 次 最大值 2021.3.20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7128 7155 7193 7399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5.19) <20 (4.31) <20 (4.72) <20 (4.58) <20 (5.19)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370 0.0308 0.0340 0.0339 0.0370 - -
铬 标干流量 (m3/h) 7488 7323 7304 7412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2021.3.21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6826 6910 6922 7054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4.52) <20 (4.91) <20 (5.78) <20 (5.68) <20 (5.7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309 0.0339 0.0400 0.0400 0.0400 - -
铬 标干流量 (m3/h) 6970 7559 6988 6862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表 9-5 P3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时间 点位 项目 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成球机和球团转运点 粉尘及干燥固结烘干废气混合排气筒 P3 排气筒高度 22m,测孔距地面高度 15m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第1 次 第2 次 第3 次 第 4 次 最大值 2021.3.20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11096 10429 11101 11264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5.98) <20 (3.47) <20 (3.26) <20 (4.84) <20 (5.9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663 0.0362 0.0362 0.0545 0.0663 - -
氮氧化物 标干流量 (m3/h) 11096 10429 11101 11264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二氧化硫 标干流量 (m3/h) 11096 10429 11101 11264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铬 标干流量 (m3/h) 10831 10575 11106 10913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2021.3.21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9430 9347 9246 8757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5.77) <20 (9.03) <20 (8.50) <20 (6.90) <20 (9.03)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544 0.0844 0.0786 0.0604 0.0844 - -
氮氧化物 标干流量 (m3/h) 9430 9347 9246 8757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二氧化硫 标干流量 (m3/h) 9430 9347 9246 8757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铬 标干流量 (m3/h) 9522 8922 8771 9071 / - - 排放浓度 (mg/m3) 7×10-3 5×10-3 7×10-3 6×10-3 7×10-3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75 ×10-5 4.25 ×10-5 6.19 ×10-5 5.84 ×10-5 6.75×10- 5 - - 表 9-6 P4 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时间 点位 项目 包装外运粉尘及成品料仓粉尘混合排气筒 P4 排气筒高度 20m,测孔距地面高度 19m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第1 次 第2 次 第3 次 第 4 次 最大值 2021.3.3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1506 1642 1545 1648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2.51) <20 (2.99) <20 (3.66) <20 (5.95) <20 (5.9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78 ×10-3 4.91 ×10-3 5.65 ×10-3 9.81 ×10-3 9.81×10-3 - -
铬 标干流量 (m3/h) 1628 1508 1681 1600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2021.3.4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1954 1687 1677 1658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6.71) <20 (4.37) <20 (4.42) <20 (4.45) <20 (6.71)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31 7.36 ×10-3 7.41 ×10-3 7.38 ×10-3 0.0131 - -
铬 标干流量 (m3/h) 1542 1686 1686 1588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10-3 4×10-3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70 ×10-6 5.70 ×10-6 - - 表 9-7 P5 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 时间 点位 项目 干渣料仓废气排气筒出口 P5 排气筒高度 20m,测孔距地面高度 19m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第1 次 第2 次 第3 次 第 4 次 最大值 2021.3.20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822 828 793 779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8.26) <20 (8.22) <20 (9.05) <20 (8.74) <20 (9.05)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79 ×10-3 6.81 ×10-3 7.17 ×10-3 6.81 ×10-3 7.17 ×10-3 - -
铬 标干流量 (m3/h) 775 767 749 756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2021.3.21 烟(粉)尘 标干流量 (m3/h) 824 775 789 780 / - - 排放浓度* (mg/m3) <20 (2.75) <20 (4.88) <20 (3.83) <20 (3.38) <20 (4.88)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27 ×10-3 3.78 ×10-3 3.02 ×10-3 2.64 ×10-3 3.78×10-3 - -
铬 标干流量 (m3/h) 747 733 759 738 / - - 排放浓度 (mg/m3)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 - 监测结果表明,铬渣烘干单元含尘废气及硅石烘干单元含尘废气混合排气筒 P1、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成球机和球团转运点粉尘及干燥固结烘干废气混合排气筒 P3 所测废气指标中:烟(粉)尘监测结果均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3 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氮氧化物监测结果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及其修改单表 3 中其他类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二氧化硫、铬监测结果均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表 2 中标准限值。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硅石料仓粉尘及粘合剂料仓粉尘混合废气排气筒 P2、包装外运粉尘及成品料仓粉尘混合排气筒 P4、干渣料仓废气排气筒出口 P5 所测废气指标中:烟(粉)尘监测结果均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3 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铬监测结果均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表 2 中标准限值。 9.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 9-8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单位:mg/ m3 点位 项目 03 月 05 日 03 月 06 日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厂界 1# 厂界 2# 厂界 3# 厂界 1# 厂界 2# 厂界 3# 颗粒物 第 1 次 0.095 0.208 0.193 0.095 0.213 0.210 1.0 达标 第 2 次 0.095 0.228 0.192 0.096 0.192 0.210
第 3 次 0.076 0.210 0.212 0.097 0.189 0.171 第 4 次 0.114 0.207 0.215 0.099 0.175 0.173 总铬 第 1 次 7.6×10-5 1.21×10-4 1.59×10-4 1.22×10-4 3.42×10-4 3.23×10-4 - - 第 2 次 1.19×10-4 1.59×10-4 1.49×10-4 1.45×10-4 2.60×10-4 2.53×10-4 第 3 次 1.23×10-4 2.61×10-4 2.71×10-4 2.8×10-5 1.21×10-4 1.16×10-4 第 4 次 8.2×10-5 2.68×10-4 2.73×10-4 1.38×10-4 3.05×10-4 3.17×10-4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指标中总铬无评价标准,颗粒物监测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9.2.4 噪声监测结果 表 9-9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点位 测量时间 Leq 标准限值 1# 厂界东北侧外 1m 处 03 月 05 日 昼间 52 昼间 65 夜间 55 夜间 44
03 月 06 日 昼间 50 夜间 44 企业位于银河公司厂区内,属于厂中厂项目,项目西侧、南侧、东侧紧邻银河公司厂房,项目东北侧 230m 处分布有农户,故本次验收仅对有居民一侧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测的厂界东北侧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中 3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9.2.5 地下水监测结果 表 9-10 区域地下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 点位 项目 上游银河公司内监测井项目西北侧 750m 项目东南侧 200m 处地下水井(项目下游方向,该井现在作为生产用水取 水井) 下游银河公司内监测井项目东南侧 567m 标准限值 03 月 05 日 03 月 06 日 08 月 12 日 08 月 13 日 03 月 05 日 03 月 06 日 pH 值 (无量纲) 7.6 7.3 7.1 7.1 7.8 7.5 6.5~8.5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5
总铬 0.005 0.006 3.088 3.144 0.014 0.0019 - 监测结果表明,银河公司项目区域地下水井、上游井及下游井的六价铬均未检出, pH 监测结果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总铬无标准限值,不作评价。 9.2.6 地表水监测结果 表 9-11 区域地表水监测结果 单位:mg/L 点位 项目 厂区上游 500 米 厂区下游 1000 米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03 月 05 日 03 月 06 日 03 月 05 日 03 月 06 日 pH 值(无量纲) 7.86 7.72 8.01 7.25 6~9 达标 溶解氧 9.86 9.09 9.75 8.93 ≥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7 16 18 19 ≤2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3.0 3.2 3.4 3.9 ≤4 达标 氨氮 0.075 0.045 0.097 0.095 ≤1.0 达标 总磷 0.06 0.05 0.07 0.07 ≤0.2 达标 总砷 3×10-4L 3×10-4L 3×10-4L 3×10-4L ≤0.05 达标 汞 4×10-5L 4×10-5L 4×10-5L 4×10-5L ≤0.0001 达标 镉 1.3×10-4 1.0×10-4L 1.0×10-4L 1.0×10-4L ≤0.005 达标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5 达标 铅 7.0×10-4L 7.0×10-4L 7.0×10-4L 7.0×10-4L ≤0.05 达标 挥发酚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5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地表水所测指标中除总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未检出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 1 中Ⅲ类标准限值。
9.2.7 土壤监测结果
表 9-12 区域土壤监测结果 单位:mg/kg
点位 项目 03 月 05 日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厂界北侧 5m 2#厂界东北侧 5m 经纬度(°) E104.261100 N31.497888 E104.261183 N31.497720 - - 采样深度(cm) 0~50 0~50 - - pH 值(无量纲) 7.58 7.55 - - 总砷 11.5 9.86 60 达标 镉 1.24 0.15 65 达标 六价铬 2.6 3.2 5.7 达标 铜 64 53 18000 达标 铅 35 26 800 达标 镍 61 34 900 达标 锌 176 130 - - 注:厂区已进行了基础硬化及防渗,本次验收期间未破坏企业地坪,选择企业周边的空地土壤进行 监测布点。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土壤呈碱化,所测指标中除锌无标准限值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表 1 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9.3 固体废物检查 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布袋除尘产生的收尘灰、水膜除尘器产生的污泥、澄清罐产出的铬渣泥、生活垃圾四大类。 采取的防治措施:烘干单元、成球单元、干燥固结单元、球团卸料单元、包装外运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各生产单元,不外排;水膜除尘器产生的污泥送制浆单元回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在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澄清罐产出的铬渣泥与铬渣一起送制浆单元,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硅石烘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硅石料仓,不外排;各料仓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各料仓,不外排;板框压滤机更换的滤布及布袋除尘设施更
换的布袋,在水泥窑协同处置。 9.4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设置的总量为:烟(粉)尘:1.695吨/年;二氧化硫:1.53吨/ 年;氮氧化物:6.9吨/年;总铬:67.45kg/a。 由于本项目员工原计划在银河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员工,故未下达废水总量。实际企业为银河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故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新增员工31人。 实际本次验收期间,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 烟(粉)尘=(0.0956+0.04+0.0844+0.0131+0.00717)×330×20×10-3=1.59t/a 二氧化硫=0.0546×330×20×10-3=0.36t/a 氮氧化物=0.38×330×20×10-3=2.51t/a 总铬=(3.62×10-4+6.75×10-3+5.70×10-6)×330×20×10-3=46.78kg/a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为 : CODcr=1.2×330×17.69×10-6=0.007t/a NH3-N=1.2×330×0.503×10-6=0.0002t/a 通过以上核算结果可知,实际验收期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小于环评及批复下达总量控制要求。 10. 环境管理检查及公众意见调查 10.1 环保审批手续检查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已在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724-42-03-260830]JXQB-0107 号文进行备案;于 2017 年 4 月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8 年12 月对该项目下达了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8]154 号);2020 年 5 月 8 日签署发布 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10724-2020-038-M);2020 年 12 月 29 日取得 企业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10724MA633J818N001V);2020 年 10 月 30 日 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 510705081 号)。 经检查,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 10.2 环境保护机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安环部门,由生产经理任组长,其余小组成员共 2 名。该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对企业环保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所有的环保设施能正常运行。 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 环境管理人员责任分工明确,确保了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执行。 10.3 环境保护档案资料 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设计、环保设备资料、图纸等资料归档在单位档案室, 环保档案实施专柜管理。各类环境报表,由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门填报和管理。本次环保验收管理检查中,上述资料齐全。 10.4 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以项目主厂房为边界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通过对企业周边外环境调查,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存在。 10.5 环境督查群众信访举报检查 根据调查,企业运行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环保处罚。 10.6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环评批复落实检查对照见表 10-1。 表 10-1 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环评及其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环评及 批复情况 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 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公司内部 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 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 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 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 施工期已结束,经现场勘查,无施工期环 境的影响。 境遗留问题。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修改单)和《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标准、政策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标准、政策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 设。企业营运期主要以银河化学公司现有 已落实 及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将环保措施 铬渣为原料进行处理。 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落实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进厂危险 废物种类和数量,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二次污染,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确 保环境安全。 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和优化各 (1) 已针对企业营运期产生的废气设置了废气处理设施,铬渣烘干过程、硅石烘干过程、成球投料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集气罩补集+布袋除尘”等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铬渣输送采用密闭螺旋输送机,混料采用密闭双轴搅拌机。干渣料仓、粘接剂料仓、硅石料仓和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后有组织排放。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废气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 通过对企业周边外环境调查,以项目主厂房为边界设置的 100m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存在。 项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大气污 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铬渣 烘干过程、硅石烘干过程、成球投料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集气罩补集+布袋除尘” 等处理后达标排放。铬渣输送采用密闭 螺旋输送机,混料采用密闭双轴搅拌 机。干渣料仓、粘接剂料仓、硅石料仓 和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均经布袋除尘 已落实 后达标排放。 报告书确定在主厂房边界外设置100 米 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 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上述卫生防 护距离范围内现无居民居住。今后不得 批准新建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环境敏 感设施和建筑,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 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水、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分类收集系统, 加强用水管理,并根据项目废水特点, (1)厂区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进行建设,企业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外排废水为员工办公期间产生 的生活污水,依托银河公司现有生活污水 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及参数,同时加强 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通过管网接入凯江 废水回用过程中的管理与监控,确保本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 纳入雎水河。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 已落实 不新增生产人员,不新增生活废水。所有工段产生固废均回用于生产工序 或返回原料库,不外排 生活污水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企业车间产生的固废均回用于生产 工序或返回原料库,不外排;员工办公产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 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 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 卫部门清运处理;板框压滤机更换的滤布 保厂界噪声达标,噪声不扰民。 及布袋除尘设施更换的布袋,在水泥窑协
同处置。经检查,企业产生的固废均已妥善处置。 (3)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噪声源尽量设置在厂房内、利用平面布置使高噪声远离厂界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 求。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切实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类管线应明管敷设, 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施工监理,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严防化学品和废水污染地下水。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以及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防 腐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企业将整个生产车间作为重点防护区域, 采用 40 厚 C20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10 厚低强度等级砂浆隔离层、3 厚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两道、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层、最薄 30 厚 LC5.0 轻集料混凝土 2% 找坡层、100 厚钢筋混凝土屋面板进行防渗处理。通过对风险物质储罐、反应区设置围堰进行围堵以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 部分落实。企业未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际利用银河公司已建监测井 拆除的设施、设备应按照《关于发布<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78 号)有关要求妥善处置。 企业现有的 8 万 t/a 碳还原法铬渣解毒线已于 2020 年全面停产,目前生产线还未进行拆除。后期拆除严格按照《关于发布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78 号)有关要求妥善处置。 未落实,正在组织实施拆除计划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废气、废水及地下水监控设施。采用 DCS 系统监控主厂房生产全流程,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备用电源等,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 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在硫酸储罐、水合肼储罐、清液储罐等周围设置围堰,依托银河化学公司已设置容积为 2000 立方 米的事故应急池和容积为 2500 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发生时泄漏物不外泄。加强对主厂房内清液沉淀池等处地面、地沟、管道等的防渗、防腐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防机制, 加强与银河化学公司联动,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加强其日 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强化无组织污染物控制措施及管理要求。 (1) 银河厂区社组织了地下水监控设施,企业位于银河公司内部,故未单独设立地下水监测井。 (2) 企业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8 套。企业设置有:硫酸泄露截留点,硫酸通过地下储坑(容积 18m3)进行截留;水合肼泄漏截留点,在储罐四周设置一个9m3围堰,泄漏后可及时进行收集;所有液体储罐都配备了围堰防止泄露。 (3) 项目依托银河化学厂区已建容积为2000m3 的事故废水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企业消防废水等事故废水,以及银河化学主厂区 2500m3 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用于收集项目的初期雨水。 (4) 企业建立了环境风险应急联防机制,加强与银河化学公司联动,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基本落实 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机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等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过程的各项防范措施,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运输路线,并采用规定的容器和车辆,按确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采取有效、可 靠的防范措施,避免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 企业内部不设置铬渣堆存场所,依托银河公司已建的铬渣库房进行堆存,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至车间内。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银河化学公司绵阳安州区雎水基地红矾钠生产线产生的铬渣, 未处理外来铬渣 已落实
管理机制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换阿伯责任制,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 本项目原料仅限银河化学公司绵阳安州区雎水基地红矾钠生产线产生的铬渣,处理外来铬渣应另行论证,并按相 应法律法规办理。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 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则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设计、施工、使用; 企业属于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企业正在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经检查,企业未发生重大变动。 已落实 10.7 公众意见调查 针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的污染情况,对所在地周围受影响地区人群按附件 9 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期间对企业周边居民及工厂员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50 份,收回有效公众 意见调查表 37 份,有效份数 37 份。调查人群年龄从 23-50 岁,主要调查对象为周边企业员工及当地农户,经调查,银河公司内部生产工人大部分为雎水的居民。 调查结果表明见表 10-2。 表 10-2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统计 序号 内容 意见 选项 人数 % 1 您对本项目是否了解 很了解 8 21.6 了解 24 64.9 不了解 5 13.5 2 本项目的建设是否给您的生活、工作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没有影响 36 97.3 影响较轻 1 2.7 影响较重 0 0 3 您认为本项目废水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产生影响 没有影响 35 94.6 影响较轻 2 5.4 影响较重 0 0 4 您认为本项目废气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产生影响 没有影响 35 94.6 影响较轻 2 5.4 影响较重 0 0
5 您认为本项目噪声对您的生活、工作是否产生影响 没有影响 36 97.3 影响较轻 1 2.7 影响较重 0 0 6 您认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对您生活、工作有无影响 没有影响 35 94.6 影响较轻 2 5.4 影响较重 0 0 7 您对本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是否满意 满意 33 89.2 基本满意 4 10.8 不满意 0 0 8 其它意见和建议 无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1. 结论与建议 11.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满足验收监测条件。验收结果如下: 11.1.1 生活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所测指标中总铬、六价铬均未检出,其余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中一级标准限值。 11.1.2 废气 (1)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铬渣烘干单元含尘废气及硅石烘干单元含尘废气混合排气筒 P1、夹套烘干机热风炉燃烧烟气、成球机和球团转运点粉尘及干燥固结烘干废气混合排气筒 P3 所测废气指标中:烟(粉)尘监测结果均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3 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氮氧化物监测结果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及其修改单表 3 中其他类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二氧化硫、铬监测结果均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表 2 中标准限值。 球团卸入料槽转运点粉尘、硅石料仓粉尘及粘合剂料仓粉尘混合废气排气筒 P2、包装外运粉尘及成品料仓粉尘混合排气筒 P4、干渣料仓废气排气筒出口 P5 所测废气指标中:烟(粉)尘监测结果均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表 3 中排放浓度标准限值,铬监测结果均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 表 2 中标准限值。 (2)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指标中总铬无评价标准,颗粒物监测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11.1.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的厂界东北侧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中 3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11.2 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11.2.1 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银河公司项目附近地下水井、上游井及下游井的六价铬均未检出, pH 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总铬无标准限值,不评价。 11.2.2 地表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地表水所测指标中除总砷、汞、镉、六价铬、铅、挥发酚未检出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 1 中Ⅲ类标准限值。 11.2.3 土壤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域土壤呈碱化,所测指标中除锌无标准限值外,其余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表 1 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11.3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本项目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 采取的防治措施:烘干单元、成球单元、干燥固结单元、球团卸料单元、包装外运单元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各生产单元,不外排;水膜除尘器产生的污泥送制浆单元回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在厂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桶,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澄清罐产出的铬渣泥与铬渣一起送制浆单元,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硅石烘干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硅石料仓,不外排;各料仓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返回各料仓,不外排;澄清罐铬渣泥返回中转罐后泵入板框压力机制成产品;更换的布袋和滤布在水泥窑协同处置。 11.4 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设置的废气总量为:烟(粉)尘:1.695吨/年;二氧化硫:1.53 吨/年;氮氧化物:6.9吨/年;总铬:67.45kg/a。 实际本次验收期间,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粉)尘:1.59t/a;二氧化硫: 0.36t/a;氮氧化物:2.51t/a;总铬:46.78kg/a。小于环评及批复下达总量控制要求。验收期间核算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 CODcr:0.007t/a;NH3-N:0.0002t/a 11.5 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如下: 1、本项目已按照《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产 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银河科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铬渣无害化生 产 FA 型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8﹞154 号) 审批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投产使用。 2、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符合相关标准限值。本次验收核算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环评及批复下达总量控制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4、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 5、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20 版),本期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业 772”中重点管理类,企业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10724MA633J818N001V。 6、本项目不存在分期建设。 7、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与资料,目前本项目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的情况。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明确、合理; 9、本项目未发现有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 综上,本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1.6 建议 (1) 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3) 规范废气排污口标识标牌,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监测要求,定期开展监测计划。 (4) 需在 2021 年 12 月之前完成 8 万吨碳还原法铬渣解毒线拆除工作。 |